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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曉晴報道:高明七旬老漢區廣儒的妻子在婚後兩個月離家出走,消失已20多年,他想離婚再找個老伴,但是民政部門認為其情況不符合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他打離婚官司,但是法院卻查得其妻子的戶籍地根本無此人。無奈之下,他提起行政訴訟,告高明民政局把關不嚴,一審勝訴(詳見本報5月29日珠三角新聞版)。本以為塵埃落定了,誰知道,高明民政局不服,提起固態硬碟上訴。高明民政局認為,該局在區廣儒與其妻李冬英的婚姻登記程序中並不存在過錯。11日,該案二審在佛山中院開庭。
  一審宣判後,高明區民政局不服,提起上訴。“我們對情趣用品撤銷區廣儒與李冬英的婚姻並無異議;但對一審法院認定我局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因此存在過錯的判決有異議。”該局訴訟代理人說。
  該代理人表示,一審宣判後,該局特地派員到廣西,跟當地民政局取得聯繫,發現李冬英當時提交的婚姻登記材料中加蓋買屋的公章是偽造的,因此,可以認定李冬英確實是存在騙婚行為,過錯在於李冬英。而高明民政部門作為婚姻登記機構,並不具備審查婚姻登記材料的能力和條件,並不能據此認定該局存在過錯。
  “李冬英提供虛假的材料得以順利與區廣儒登記結婚,這恰恰說明瞭高明民政局在審查材料時把關不嚴,真搞不懂他們為什麼還要上訴?”在11日的庭審上,區廣儒的代理律師說。他認為,高明民政局的說法有些自我矛盾,“他們對撤銷區廣儒與李冬英的婚姻沒有異議,卻又不承認自己存在過錯,那假如他們不存在過錯,又怎麼能撤銷區廣儒的婚姻?”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情趣用品老漢為離婚告高明民政局 法院認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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