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為爭孩子撫養權,年輕的公司副總裁自願放棄價值近350萬元的婚前房產,還給女方婚後財產折價款360萬元。記者昨天獲悉,經通州法院調解雙方離婚,副總裁如願獲得孩子撫養權。
  據瞭解,陳先生現年34歲,因工作認識上海人李女士,後李女士來京與陳先生結婚,雙方婚後育有一子。陳先生為某網絡公司副總裁,收入頗豐的他在京購置了別墅、汽車,還有公司的股權期權,在天津也買了房。加上他婚前在通州購買的一套房產,總資產足有千萬。女方在一家公司上班,月收入幾千元。
  首先起訴離婚的是陳先生,他認為夫妻雙方性格差異較大,且對待生活價值觀差異較大。當時,李女士不同意離婚,法院最終駁回訴求。幾個月後,李女士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訴訟中,雙方均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陳先生表示,李女士單親家庭狀況和經濟收入不利於照看孩子,他表示願意放棄自己婚前購買的、價值近350萬元的房屋所有權,將該房屋贈給李女士,此外婚後財產折價款都給李女士,條件是李女士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在法官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方案,陳先生婚前所有的那套房產歸李女士,另行給付李女士財產折價款360萬元,孩子由陳先生自行撫養,李女士可以探望,寒暑假還可將孩子帶回上海。最終雙方離婚。  (原標題:副總爭孩子放棄百萬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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