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把“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為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指明瞭方向。本報記者近日就相關問題專訪文化部部長蔡武。
      亮點1 改革要啃硬骨頭。很多問題需要各部門協調聯動,推進政策的落實
      記者:與以往文化領域的改革相比,接下來的改革有什麼特點?可能遇到最大困難在哪裡?
      蔡武:從過去文化體制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實踐中我們深刻體會到,接下來的改革將不再是單兵突擊式的改革。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到今天能夠改的、可以改的、比較容易改的都已經改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難啃的骨頭,都涉及到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特別是涉及到利益格局的調整。這就需要我們更加突出改革的整體性、全面性和協同性。
      舉個例子,前不久中宣部、文化部等九部委就扶持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製聯合制定政策並下發文件,但這些政策還沒有完全落地。為什麼沒有落地?因為涉及到土地問題、稅收問題、人員問題,這一系列政策必須是配套的。比如國有文藝院團的用地性質究竟是什麼性質?在文化體制改革之前,計劃經濟、事業體制下是公共用地,是可以劃撥的,但現在文藝院團轉製為企業了,要建劇場了,這個地就變成商業用地了,性質發生了變化。如果按照傳統觀點,這個問題是不能破解的,但是我們必須以改革精神破解。土地問題不解決,劇場建不起來,我們的院團永遠只給劇場打工,永遠都發展不起來。
      再比如文化企業的稅收問題。現在文化企業的各種稅加起來有30%多,企業負擔太重。我希望在稅收改革中能夠對文化企業,特別是大量的小微文化企業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所有這些問題都不是單靠文化部門自己就能解決的,需要各部門協調聯動,共同推進改革。
      亮點2 政府辦文化轉向管文化。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管辦分離
      記者:關於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全會提出,要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從“辦”到“管”是一個很大的轉變,請問:文化部門如何完成這個轉變?
      蔡武:轉變政府職能是下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將按照全會的要求,進一步理順文化行政部門與所屬企事業單位的關係,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文化部門手上抓的好多事將進一步下放,交給社會。有一些現在政府辦的事情,以後可以用購買服務的辦法、招標的辦法,交給社會團體、中介機構、院團去承擔。
      已經轉企改製的文化企業,要按照改革要求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法人治理結構,促使它們儘快成為合格的市場主體,提高競爭力和綜合實力。少數保留事業性質的文藝院團也要實行企業化管理,人員身份改成聘任制和合同制,內部分配製度要執行崗位績效工資,他們的社會保險要和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接軌。這個改革必須進行,還保留原來的形態就沒有活力。
      改革目的是要提高服務質量和效能。比如圖書館、博物館實行免費開放,免費開放不僅僅只是不收門票,實際上帶來的是博物館、圖書館在體制管理、機制上的變革。比如博物館可不可以做衍生產品經營,如果是事業性質,那麼怎麼樣進行經營,對這些經營活動怎麼規範,制定什麼稅率,允許它搞到什麼程度……有一系列新問題需要依靠體制機制創新來解決。
      亮點3 公共文化服務應有標準。有哪些項目,有多少人,有多少經費都需要標準
      記者:全會提出“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和“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請問應該如何理解這兩個“現代”?有哪些具體措施確保這兩項任務得到落實?
      蔡武:我理解,“現代文化市場體系”的“現代”有四個特點。一是要符合市場規律,二是要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要求,三是要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四是要更加開放。
      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一方面政府要減少行政審批,不再過度干預市場行為,進一步加強法治建設,健全文化市場法規體系,完善文化市場運行基本規則;一方面市場競爭環境必須公平、寬鬆,要降低門檻、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對國有和民營一視同仁,公平競爭,要給市場主體鬆綁,實行優勝劣汰。要使人才、資本、土地、技術、信息這些文化生產要素合理流動,使參與競爭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更加多樣化,這就需要破除地方保護主義,破除部門利益的羈絆。
      全會提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我理解,“現代”二字可以從均等化、標準化、多元化等方面去理解。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化我們做得很不夠,現在東西部之間、城鄉之間、漢族地區和民族地區之間、不同階層之間存在很大差別,需要通過發展把公共文化服務這塊蛋糕做大,合理分配。
      對於公共文化服務,我們要有自己的標準。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動室、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縣圖書館、縣群藝館、文化館,應該有哪些項目,應該有多少人,一年應該有多少經費,都需要有標準。
      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一個特征是政府主導、多元參與。志願者制度、企業贊助制度等都需要建立。國外演藝團體,特別是像交響樂、芭蕾舞、歌劇院這些高雅藝術,經費構成基本上是“1/3格局”,就是政府撥款占1/3,社會贊助占1/3,票房收入占1/3。我國現在是以政府投入為主,票房收入還比較低,全國一年演藝市場票房到現在還不到100億元,比電影票房還少。更重要是社會贊助這部分基本上沒有。
      亮點4 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創作不是為評獎,而是為提高百姓的幸福指數
      記者:《決定》里提出健全文化產品評價體系,改革評價制度,推出更多文化精品。在具體操作上如何體現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
      蔡武: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是文化工作必須要堅持的一個原則,從創作主體藝術家來講,要引導他們深入生活、接地氣,鼓勵創作反映現實生活、充滿生活氣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作品,而不是閉門造車。
      其次要鼓勵人民群眾的創作。普及和提高兩者並重,不能只把眼睛盯在已經成名的名家身上,要看到人民群眾的創造力,要給群眾創造條件創造機會,讓這種創造力量充分展現出來。
      第三,評判一個作品不能只以專家標準為標準,要看老百姓反應。
      第四,文化產品與文化服務要為人民真正共享。創作本身不是為了孤芳自賞,不是為了只給少數人看,不是為了評獎,而是要真正愉悅老百姓、教育老百姓、引導老百姓,使老百姓感覺到提高了他的幸福指數才行。(記者 張賀)  (原標題:文化部負責人解讀三中全會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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